综合
在榜鹅,一名男子被指控在妻子的车里种植大麻

Man charged with planting cannabis in wife's car at Punggol

新加坡——2023年10月,一名37岁的男子在妻子的车里放了200多克大麻,这样警方就会认为她持有毒品。

谭相龙于五月二十三日被控一项编造虚假证据,意图使罪行定罪及一项管有受管制药物。

根据法庭文件,2023年10月17日凌晨5点40分左右,在榜鹅郡北岸大道的一个停车场,谭将216.17克大麻放在一名女子使用的汽车里,意图让警方“错误地认为”她拥有毒品。

《海峡时报》了解到,这名女子是Tan的妻子。

对于他的第二项指控,根据《滥用药物法》,谭涉嫌拥有11包植物物质,经分析,发现其中含有不少于216.17克的大麻。

谭的案件被押后审理,等待其他指控的最终确定。

他的案件的审前会议将于5月30日举行。

明知可能导致他人被定罪并被判处七年或七年以上徒刑而被定罪的人,应受到惩罚,因为被定罪的人可能会受到惩罚。

持有毒品的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罚款20,000元,或两者并罚。

本文最初发表于《海峡时报》。复制需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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