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男子因强奸侄女被判36年监禁,鞭刑

瓜拉丁加奴——今天,这里的开庭法庭判处一名男子36年监禁和40鞭刑,罪名是强奸和性侵犯他未成年的侄女。

在这名44岁男子承认所有五项指控后,法官Mohd Zul Zakiqudin Zulkifli对他进行了处罚。

法院以一项强奸罪判处他10年监禁;其他三项强奸罪各判8年监禁,鞭刑40下;另外两年监禁和两年警方监管,罪名是性侵犯。

法官下令将所有刑期分开执行,并下令根据《刑事诉讼法》对被告处以最多24下的鞭刑。

Mohd Zul Zakiqudin说,法院在考虑了多次犯罪、被告与受害者的关系以及被告的认罪后做出了判决,这节省了法庭的时间。

根据指控书,该男子被指控于2023年1月、2月、3月和5月在两个不同的地点四次强奸了当时14岁的受害者,分别是在洛松的一家餐馆和一所房子里。

这名两个孩子的父亲是根据《刑法典》第376(3)条被起诉的,该条款规定判处最高30年监禁和不少于10下鞭刑。

去年12月,他还被指控在同一所房子里对同一名受害者实施身体性侵犯,该指控是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提起的。

副检察官Intan Nor Hilwani Mat Rifin要求适当的判决,以适应犯罪的严重性,并作为性犯罪现在变得越来越普遍的教训。

被告没有律师代表,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懊悔,并请求宽大处理,理由是他想照顾年迈的母亲。——马来西亚

点击分享到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