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些上了年纪的左派领导人的领导下,众议院通过了一项基本上未经讨论和阅读的法案,该法案旨在使“绝对离婚”合法化。就这一点而言,很少有法律或拟议中的法律提到使用“绝对权力”对民众施加任何影响,但这项特别的法案确实如此。
该法案在送交总统签署之前需要得到参议院的支持,才能成为法律。但对于那些一直抱怨菲律宾是继梵蒂冈之后唯一一个没有离婚法律的国家的人来说,这已经被吹捧为一个历史性的胜利。
这不是一项旨在将痛苦的夫妇从失败或失败的婚姻中解放出来的法案。菲律宾天主教主教团公共事务执行秘书塞西拉诺神父(Jerome Secillano)在最近的一次采访中指出,拟议中的离婚法不会终止“虐待婚姻”;然而,它将试图废除婚姻本身。
该法案的真正主题不是被囚禁在失败或失败婚姻中的夫妇,而是婚姻本身作为一种人类的善。我们的立法者似乎认为,许多婚姻的失败是婚姻本身的失败,而解决这个问题的简单办法就是废除婚姻。因此,他们决定了婚姻是什么,或者应该是什么,基于他们想象中的权威,作为法律的主人,而不是仆人。他们决定改变“法律是什么”的含义和功能,从“当权者为了共同利益而颁布的理性条例”变成市场需要的东西。
正如大多数人所知,婚姻是一种人类制度,是由一男一女决定形成一种永久的、排他的结合,希望在自然允许的情况下生儿育女。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它的基础是婚姻。教会和国家都确认这一社会制度的不可侵犯性;尤其是教会法,将其提升为圣礼。作为一个自然的机构,它的存在既不归功于议会,也不归功于国会,既然没有创建它,国家就不能废除它,甚至不能修补它。
这是我们的立法者应该知道的第一件事,尽管他们中的许多人似乎还没有听说过。事实是,无论他们在其他事情上行使什么权力,他们根本没有权力来规定什么是婚姻,什么不是婚姻。他们所能做的最好的和最多的事情就是惩罚一切违背婚姻的行为,并用社会所能提供的一切人道物资来支持婚姻。
对于那些对法律的理解并不比我好多少的人来说,宪法第15条规定了一整个关于婚姻和家庭的条款,每个国会议员都应该阅读。没有人应该在没有阅读和理解的情况下参与任何关于这个主题的立法讨论。它写着:
“第一节。国家承认菲律宾家庭是国家的基础。因此,它应该加强团结,积极促进其全面发展。
“证交会。2。婚姻作为一种不可侵犯的社会制度,是家庭的基础,应受到国家的保护。
“秒。3。国家应保护:
“(1)配偶根据其宗教信仰和负责任的为人父母的要求组建家庭的权利;
“2)儿童有权得到援助,包括适当的照顾和营养,并得到特别保护,使其免受一切形式的忽视、虐待、残忍、剥削和其他不利于其发展的情况;
“(三)家庭获得家庭生活工资和收入的权利;和
“(4)家庭或家庭协会参与规划和实施影响他们的政策和方案的权利。
“证交会。4。家庭有义务照顾其老年成员,但国家也可以通过公正的社会保障计划来做到这一点。”
显然,这里的关键条款是第2节。婚姻是一种“不可侵犯”的社会制度。它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国家的基础。它不能被州法律、州政策或国会倡议所阻挠、颠覆或违反。另一方面,整个第3和第4节要求国家做各种积极的事情,以帮助在我们给定的空间内促进婚姻和家庭的成功。
此外,第2条第12款规定:“国家承认家庭生活的神圣性,并应保护和加强作为基本自主社会机构的家庭。缔约国应平等地保护母亲的生命和未出生胎儿的生命。父母在培养青年公民效率和道德品质方面的自然和首要的权利和义务应得到政府的支持。”
尽管如此,2012年,诺瓦诺·阿基诺政府违反宪法,在奥巴马政府的要求下,强行通过了一项“生殖健康法”,使国家负责菲律宾人的生殖生活。大法院的一名无知的法官辩称,这只不过是一项“人口控制措施”,就好像宪法规定了“人口控制”一样,违反了宪法。然而,即使是这种反常现象也没有改变我们宪法中亲家庭、亲婚姻的偏见。
众议院对婚姻的抨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因此,它不应该繁荣。我们的宪法所依据的文化和文明是基督教的,它期待着我们这个时代婚姻和家庭的繁荣。如果通过绝对离婚来废除婚姻,就会废除我们的未来,这将是对我们文明和文化的严重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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