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自从1957年8月31日联邦宪法第59(1)条文附表6所规定的国会议员宣誓就职条款中,从未使用过“walahi Wabillahi Watallahi”这个词。
国家议会主席丹斯里说,当联邦宪法在那一天生效时,国会议员宣誓就职是在附表六中规定的,从来没有提到过“Wallahi Wabillahi Watallahi”这个词。
“‘Wallahi Wabillahi Watallahi’这句话只在杨国家元首和副国家元首宣誓就职时提到,如附表四所述。
他今天在一份声明中说:“正如下议院议长所提供的答复,宣誓符合下议院议事规则第5条的规定,即宣誓应以联邦宪法附表6所列的形式进行。”
万朱尼迪希望这一解释能够为国会议员和公众提供清晰的信息,这些人在周二(9月18日)古莱区国会议员苏海瓒宣誓就任国会议员时目睹了有关此事的争议。
阿劳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希丹提出这个问题,他希望国会议长丹斯里约哈里解释新国会议员宣誓就职时是否不再包括“Wallahi Wabillahi Watallahi”这句话。——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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