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联合通讯社
文/郑敏镐
一名警察在醉酒后持续暴力行为和言语侮辱后,多次扇耳光,已被解除职务。
29日,据首尔冠岳警察署透露,李某(49岁)于去年10月15日在首尔冠岳警察署派出所殴打了一名闹事的男子,因此丢掉了工作。
一个纪律委员会调查了这起案件,得出的结论是,这名警官“本可以使用其他手段来约束”他。
据警方称,这名20多岁的男子涉嫌袭击一名出租车司机和一名被派去处理该事件的警察,目前正在接受讯问。
在派出所,他继续用脚踢桌子,侮辱巡视员和同事,并贬低他们的智力。
为了制服他,巡查员打了他八次耳光。这名男子立即拨打了119,称自己遭到了一名警察的袭击。
后来,检查员向该男子道歉,并提供500万韩元(合3700美元)和解。检察机关考虑到这种情况,最终决定不起诉检察官。但由五人组成的纪律委员会坚持强硬立场,将他解职。
为了保住他的工作,他可以对该决定提出上诉或将案件告上法庭。
在美国等一些国家,警察经常因过度使用武力而受到批评。但在韩国,由于主要是为了保护警察的权利而制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警察很难受到这样的批评。
根据警察厅2019年发布的《警察力量使用指南》,执法人员必须在“必要时”“合理地”使用武力。当他们这样做时,他们必须避免“过度”使用它。考虑到威胁的程度,使用被认为“不相称”的武力可能会让警察在以后陷入法律麻烦。
该指导方针经常被批评为过度限制警察权力,因为在现实中,他们每天处理的许多人都是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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