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金融监督院总部/韩联社
作者:李延宇
金融监督院(FSS)宣布了几项加强首次公开发行(IPO)程序风险管理的措施,显然是为了防止像Fadu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
23日,金融监督院表示,为了改善企业的投资风险公开行为,修改了“投资风险公开指导方针”。根据修订后的指导方针,公司——尤其是那些正在进行IPO的公司——必须在证券注册报表中包括最新的销售和营业利润或亏损数据。
如果一家公司在最初提交报表时没有包括这些数字,它将被要求在报表生效前一天更新并完成这些信息。如果生效日期是在首次提交后的一个月内,公司必须提交一份修订后的报表,其中包括生效日期前一个月的临时结果。
此外,金融监督院还公开了去年要求企业澄清的30个示范事例。这项披露旨在鼓励公司在起草财务报表时积极考虑最新的审查指引。它还确保及时提供对投资决策至关重要的信息。
去年11月,在科斯达克上市的无晶圆厂创业公司法度的企业价值暴跌了近40%,引发了争议。有人怀疑该公司及其承销商隐瞒了糟糕的数据,以提高其IPO价格。一个月后,金融监督院承诺将制定改革IPO流程的措施。
金融监督院计划下个月与证券公司进行面谈。
金融监督院有关人士表示:“通过定期与牵头管理公司举行会议,积极促进市场沟通,并坚持保护投资者的原则,不断完善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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