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人权活动人士批评对移民船员的工资歧视

  

  

  移民工会民运领袖尤达亚·拉伊(右三)和市民运动家、人权律师正在举行记者招待会5日,他们在首尔钟路区世宗路大法院前举行了集会,要求法院对商船外籍劳工的最低工资歧视做出判决。韩国时报李海麟摄

  作者:李海林

  一个移民工人工会和公民活动人士谴责首尔高等法院星期五的裁决,该裁决有利于当地公司在商业海上船只上支付低薪的外国工人。工会认为此次判决是“种族歧视”,并敦促大法院在韩国对外国劳工的依赖日益严重的情况下,驳回判决。

  在每年的12月2日“国际废除奴隶制日”来临之际,全经联代表和人权律师、市民运动家们在首尔钟路区大法院前举行了记者招待会。

  这一天是为了纪念1986年大会通过的《联合国禁止贩卖人口及取缔意图营利使人卖淫的公约》,旨在引起人们对世界上仍然存在的奴隶制的关注。

  几个月前,首尔高等法院(Seoul High Court)推翻了首尔行政法院(Seoul Administrative Court)的一项裁决,该裁决要求一家当地公司向一名在工作中受重伤的移民海员提供公平的赔偿。

  移民工会主席Udaya Rai称高等法院的决定是“种族主义的”,并要求最高法院做出公平的裁决,承认外国工人有权获得适当的工资。

  “在韩国的农业、渔业、制造业等许多产业中,移民工人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很多人没有得到适当的报酬,每年拖欠的移民工人工资高达1200亿韩元。”一些工人辛苦工作后空手而归,”他说。

  他补充说:“在这种情况下,高等法院裁定,向移民工人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的工资,并不违反宪法规定的平等原则,并引用了‘合理的论点’来证明区别对待外国商业海上船员是合理的。”

  据Rai透露,2020年5月4日,一名越南移民在韩国船上用金属丝渔网捕鱼时,折断了右肩胛骨,失去了右手拇指。他向管理渔业劳动者事故赔偿保险的全国水产合作组合总联合会提出了赔偿要求。

  但是,他每月只得到186万韩元的补偿金。这还不到韩国渔民每月平均450万韩元的一半。

  对此,他向法院提出了取消和补偿金的诉讼,并在首尔行政法院得到了胜诉判决。但是,首尔高等法院于今年10月驳回了他的请求,并判决说,“低薪支付外国劳工是合理的”。

  高等法院表示,外籍船员符合标准的劳动合同规定,允许雇主在计算工资时考虑他们的食宿费用和返回工人本国的旅费。

  据农民工工会和众多活动人士称,标准劳动合同是外籍工人保护其劳动权利的最后手段,不应被用来作为扣减工资的理由。

  尽管签订了这样的合同,但外国海员在危险和恶劣的条件下工作,他们的人权和工人权利受到侵犯,他们的护照被雇主没收,心理上也受到痛苦。据活动人士说,许多农民工的住房条件也很差,同时还面临各种工业事故,这些事故往往只能得到很少的赔偿,甚至得不到赔偿。

  “海洋水产部去年才宣布,将在2026年之前消除最低工资歧视。“在这种情况下,大法院做出了不符合政府政策的对移民船船员的工资歧视正当化的判决,”人权法人公根律师朴英娥(音译)表示。

  朴槿惠表示:“船员工资及工作条件特别法《海员法》中包含了禁止因国籍歧视外籍工人的《劳动法》方针。”

  此外,国际劳工组织(ILO)规定,雇主应支付“招聘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成本”,包括“国内或跨国招聘和安置所必需的费用”。

  最高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的最后期限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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