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方的批评者普遍倾向于将美国视为大多数国际问题和争端的根源。他们认为,美国每次都应该在“道德”法庭上接受公开审判,甚至不需要试图识别世界上其他几个国家,特别是中东国家所构成的“危险信号”或令人担忧的威胁。北约2011年对利比亚的干预就是最合适的例子之一。对于这次干预,最主要的批评是美国及其盟友未能建立一个稳定的民主国家。然而,对干预的深入理解可以使这种批评无效。2011年3月17日通过的联合国安理会1973号决议第4条规定:
“授权已通知秘书长的会员国,代理国家最终或通过区域安理会呼吁各国际组织或安排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境内遭受攻击威胁的平民和平民居住区,包括班加西,同时排除在利比亚领土任何部分的任何形式的外国占领部队,并请各会员国同意并立即将它们根据授权所采取的措施通知秘书长并应立即向安全理事会报告。”
换句话说,这意味着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干预行动的最终目标是保护受到卡扎菲政权威胁的平民。卡扎菲是一个独裁者,通常被反西方的游说团体描绘成仁慈和自由的形象。在他最臭名昭著的一次公开演讲中,他威胁要杀死他政权的所有抗议者,一屋一屋,一寸一寸。他还把所有批评他的人都称为“蟑螂”。2011年2月利比亚民主抗议活动开始时,卡扎菲的安全部队在利比亚东部城市班加西四天内杀死了100多人。到北约军事干预前夕,死亡人数已超过1000人。还必须考虑到安全部队使用狙击手和武装直升机对付抗议的平民。卡扎菲采取的镇压政策不仅不人道,而且具有种族灭绝的性质。总部设在维也纳的人权组织“人道之友”(Friends of Humanity)将利比亚对平民的屠杀等同于战争罪。利比亚的危机无疑超出了“内部政治”的范畴,因为卡扎菲政权严重违反了国际人权法。
西方批评者提出的另一个重要指控是,美国及其盟友以既得利益“入侵”利比亚。换句话说,他们指责美国推翻了违背他们国家利益的政权。然而,北约是在利比亚空军轰炸平民领土后,支持民主的利比亚抗议者要求外国干预之后,才做出军事介入利比亚的决定的。除了这种对干预的道德辩护之外,还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规定,安全理事会得“确定任何对和平之威胁、对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存在,并采取军事及非军事行动以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在利比亚危机中,情况正是如此。国际法得到了维护,更谈不上违反。因此,北约(NATO)在联合国(United Nations)批准下的干预,并不是像大多数批评人士所说的那样,是为了改变政治制度或促进西方理想。这是一项人道主义倡议,旨在防止平民生命的损失,并彻底结束卡扎菲政权引发的混乱。
另一个审视冲突的视角是提出“如果……会怎样”的问题。换句话说,如果以美国为首的北约不进行干预,利比亚的局势会怎样?如前所述,到干预前夕,平民死亡人数已超过1000人。如果没有北约的介入,死亡人数可能会迅速增加。随着安全部队对手无寸铁的抗议者使用高强度弹药,这将演变成一场由国家支持的大规模屠杀行动。随着对平民的屠杀、财产的破坏和全面的混乱,教育、就业和基本的设施——一切都将变得一团糟。此外,反对派和卡扎菲政权之间的战斗可能会延长,导致类似叙利亚的危机。如果没有北约的军事干预,利比亚将为中东其他国家的人民争取自己的权利树立一个负面的先例。
美国有时被指责只提供道义支持,没有积极干预,就像最近的乌克兰危机一样。然而,当它采取行动保护生命和防止侵犯人权时,它却以“干涉国际事务”为借口受到谴责。例如,2003年伊拉克战争之后,尽管萨达姆·侯赛因(Saddam Hussein)对库尔德平民使用生物和化学武器的证据很少,但美国还是被指责夸大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WMD)的威胁。虽然不能否认美国是一个往往只为其国家利益工作的霸主,但国际社会也必须认识到,任何跨国行动都需要美国的合作才能取得成功。因此,世界政治不能仅仅理解为某个特定国家的霸权。从不同的层次对每个事件进行背景分析和检查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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