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判决后,霍普韦尔的律师表示,如果霍普韦尔的高管决定上诉,他们可能会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诉。
这一裁决是这起长达数十年、持续了30多年的传奇案件的最新转折。
2019年4月22日,最高行政法院命令交通运输部和SRT向Hopewell支付270亿泰铢的赔偿金和应计利息。作为回应,泰国政府指派时任总理巴育·占奥差(Prayut Chan-o-cha)的顾问Peeraphan Salirathviphak与司法部合作,寻求重新审判。
新的审判程序正式进入中央行政法院。2023年9月18日,法院举行听证会并裁定,虽然霍普韦尔(泰国)公司有权提起争议案件,因为该公司在1998年1月30日收到了终止函,但这必须在他们知道或应该知道此事的日期起五年内完成,这是1999年行政法院法令第51条规定的。因此,根据法律,原告的索赔权已经过期。
泰国国家铁路局局长Nirut Maneepan指出,法院的裁决与最高行政法院此前关于诉讼时效的裁决一致,因此政府和国家铁路局可能不必支付最高行政法院此前下令支付的270亿泰铢赔偿金。
霍普韦尔律师团队的一名成员苏帕提里萨承认,中央行政法院的裁决与司法部长之前的意见一致,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他们计划将这一决定报告给霍普韦尔的高管,以进一步考虑如何进行,包括可能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中央行政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决定可能会导致270亿泰铢的赔偿要求被取消,从而免除运输部和SRT对被取消的霍普韦尔项目的赔偿,这是最高行政法院最初下令的,并为法律挑战画上了一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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