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都柏林男子此前因强奸一名10岁女孩而入狱,在他承认20年前性侵了该女孩的姨妈后,他将再服刑4年。
该名男子承认在2003年至2005年期间对原告进行性侵犯,具体日期不详,为保护受害者的匿名,他的姓名不能被透露。今日,该名男子在中央刑事法庭被法官托尼·亨特判刑。
一名调查警察告诉法庭,事件发生时,受害者的年龄在10到12岁之间。
这名男子是她的远房表亲,当时和她的家人住在一起。
该男子于7月被判处8年零3个月徒刑,罪名是在2021年6月对该申诉人的侄女进行肛奸,当时她也只有10岁。
最后12个月的刑期在严格的条件下缓期执行。
今天在提供与性侵犯指控有关的证据时,一名调查人员表示,这名男子躺在受害者身上,用手指插入了她的身体。
她对这件事守口如瓶,但当她发现这名男子因强奸她姐姐的女儿而接受调查时,她告诉了她的妹妹。
法庭得知,当这名男子被捕时,在他的手机中发现了26张照片,其中该女子的脸被叠加在从小报上拍摄的衣着暴露的女性照片上。
他的一个抽屉里也有她的照片。
这名男子承认了手机和照片的所有权,但否认是他制作的。
这名女子说,由于该男子在她家庭中的地位,她当时不想报告这件事。
法庭得知,这名男子是该家庭信任的成员,“被视为叔叔”。
在受害人向法庭宣读的受害人影响陈述中,她描述了这起事件“将如何影响我的余生”。
她说,她的母亲把她培养成一个善良、富有同情心的人,但这个男人利用了她的这些特质。
她补充说,她患有焦虑和恐慌症,这在审判日期前变得越来越常见。
这名女子在法庭上表示,这名男子“就像父亲一样”,她没有告诉其他人这件事,因为她觉得自己是在给这名男子“一个改变的机会,让他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她说,在听说那个男人强奸了她的侄女后,她感到非常内疚,因为没有告诉别人。
今天在法庭上,她对男子说:“我同情你,但我永远不会原谅你。”
亨特法官对她的陈述表示感谢,并说:“当你很年轻的时候,你无法把事情想清楚”,“他是滥用信任的人”。
在这名女子发表了她的受害者影响陈述后,辩护律师罗南·芒罗(Ronan Munro)说:“当她说话时,很难不感到愤怒。”
他说,这名男子小时候曾遭受过性虐待,过去曾与酗酒和赌博作斗争。
门罗还表示,这名男子“情绪低落,内疚和绝望”,他的家人也不再与他联系。
他说,这名男子的再犯率被认为高于平均水平,但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懊悔和内疚。
这名男子曾因强奸、入室盗窃、盗窃和非法闯入而被定罪。
亨特法官表示,加重情节的因素是,这名女子当时“还是个很小的孩子”,而这名男子“滥用职权”。
他说,这名男子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害”,他希望这名女子未来一切顺利。
为减轻罪责,他认为该男子已认罪,健康状况不佳。
他判处该男子四年监禁,连判他已在服刑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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