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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席上:南安普顿被判刑的超速者和小偷

  

  

  以下案件已在南安普顿地方法院审理。

  18岁的哈里森·纳特布朗来自沃尔瑟姆主教区查尔斯·亨明路,他承认在南安普顿的杜利街无证驾驶。他被罚款76英镑,驾照被扣3分。他必须支付110英镑的诉讼费和30英镑的受害者附加费。

  伊斯特利雪松路79岁的约翰·欧扎德承认在M27东行超速行驶。欧扎德驾驶他的大众汽车以103英里每小时的速度行驶,被5号和7号交界处的测速摄像头拍到。他被罚款363英镑,扣6分。他必须支付110英镑的诉讼费和145英镑的附加费。

  诺埃尔·艾肯,58岁,住在法勒姆的三一花园,承认超速驾驶。他当时开着一辆沃克斯豪尔,在M27号公路8号和7号交界处的西行限速为40英里/小时的区域以57英里/小时的速度被抓。艾肯被罚款72英镑,并被勒令支付28英镑的附加费。

  在这里阅读我们之前的法庭综述

  现年49岁的保罗·罗珀来自吉尔福德的韦格纳,1月6日,他从南安普顿的塞恩斯伯里超市偷走了价值358.20英镑的食物、酒、衣服和婴儿用品,并承认犯有盗窃罪。

  他还承认在2月3日从塞恩斯伯里超市偷走了价值490.13英镑的食物、酒精和巧克力。

  他必须支付358.20英镑的赔偿金,并被罚款120英镑。他还被要求支付50英镑的诉讼费。

  21岁的PASCHAL AMANSOWOMHAN来自伯明翰的Cromane广场,他承认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在南安普顿奥克兰路的Aldi停车场开车。他被罚款120英镑,并被勒令支付110英镑的诉讼费和48英镑的附加费。

  19岁的凯蒂·科尔宾来自卡尔莫尔的伯奇格莱德,她承认持有一把刀。她在卡尔肖特海滩拿着一把锯齿菜刀被捕。警方向她发出了社会治安令,并下令没收并销毁那把菜刀。

  她被罚款80英镑,并被勒令支付114英镑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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